一百五十一章 颇具个性的王安石(十二)
王安石推行的新法“敛财”的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变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发展生产,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赋”的结果。变法不是通过做大整个社会的财富来增加国家的收入,不是通过大河有水,小河满水的自然方式来增加财政收入。而是通过一个此消彼长的方式来实现国家收入的增长,肥了皇帝,瘦了臣民,怎么能长久? 王安石变法总体来说表现的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cao之过急。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变法过程中政策执行不力。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甚至更高,离谱的高。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最终让新法变成了自己加官进爵的手段,最终几乎所有的措施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变法中最最大的问题就是用人不当。任何一项措施的落地都离不开人的具体实施。但是变法派人员中,除了王安石的个人cao守尚无非议,其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如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个人品质多有问题,有的官员在当时就被视为小人。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于是应该由行政技术层面解决的议题便转化为道德层面的问题。变法派在后一层面上与保守派相比立即陷于劣势。 变法派内部分裂。首先是变法核心人物宋神宗和王安石不能协调一致。当王安石再次担任宰相后,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即所谓“意颇厌之,事多不从“。王安石看到变法停滞不前,被迫再次辞职。其次是变法派内部出现反对派。许多变法派只从自己利益考虑,而不以改革大局为重,结果使参与变法的人员闹得四分五裂。保守派强烈反对。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之争本质上并不是权力之争,而是政策性的争议,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论,而是怎样改革的争论。保守派人才济济,如司马光、韩维、文彦博、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等,几乎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这么多名人都反对变法可见变法即使初衷是好的,在实施过程中肯定存在重大的问题。上述这些人如果从个人的品德,cao守,学问,各方面来看都要远远超过变法派诸人。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被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 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并且由于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因用人不当确实存在重大的问题。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为维护变法虽多方辩驳,但由于客观的损害百姓的事实存在所以神宗虽然支持变法也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由此变法派的二大核心人物之间也心生间隙。针对这些不利的情况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王安石不能一走了之,神宗为变法的继续进行也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由于变法存在的种种问题,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都因为与王安石意见不合,相继离开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 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苏颂,林旦、薛昌朝、范育弹劾李定违背孝道,最终皆被神宗罢出朝廷。李定事件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新旧二党为变法与守旧展开了一场不以国家为重的斗争。虽以李定不守孝道为借口,实质上是旧党“非我族类,坚决铲除”的派系斗争罢了。 综观围绕李定发生的整个事件,其实非常简单,无非就是神宗皇帝想任命一个变法派的大臣。反对派的官员不同意,他们联合起来抵制这个任命,最后把皇帝惹怒了,把奏请不同意书写诏书任命李定的众人罢免了。这些人中主要的三个人宋敏求,苏颂,李大临都是坚决反对变法的官员。在李定这个案件中,没什么高尚的人格刚正不阿的行为,只是一个最简单的党争事件,一个非我族类、必须铲除的故事罢了。 为什么要讲李定这个任命事件,因为这个事件在今后的派系斗争中有非常大的影响。在所谓的宋敏求,苏颂,李大临“熙宁三舍人议案”事件前,新党和旧党之间的斗争体现的还是君子之间的战争,大家还算守规矩、明事理。但是在这个事件后,旧党和新党之间的斗争,就是赤裸裸的互相攻击,开始完全抛开了公义使用了不耻的小人做法,直接置对方于死地了。 经过了“熙宁三舍人议案”事件后,当发现用正常办法,已经无法获得胜利后,旧党成员立刻采用了非常手段继续攻击李定。他们从李定的生活作风入手,栽赃陷害,打算先把他搞臭,再把他搞倒,最终把他搞死。 李定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后仅仅数天。他的同行监察御史陈荐就上奏朝廷,说李定之前在做泾县主簿时,其母病逝,他却隐瞒此事不回家为母亲守孝,如此大jian大恶不孝之人,不配当官更不配当纠察百官的监察御史希望朝廷罢免他的官职。在儒家的思想中,孝道是中国基本的伦理准则。历朝历代,把“孝道”作为人最高的道德准则,更是衡量一个人是否“配当人”的一个最基本依据。在这种背景下,群臣知道李定不守孝道、不为母亲守孝的事情后,接连上疏,要求把李定轰出朝廷。 面对激动无比的群臣,李定立刻自辩,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母亲是谁。自己是庶出,终其一生,父亲也没告诉他母亲是谁。因此当时十分疑惑,不敢报丧,只是以侍养为由解官回乡。 旧党中的群臣一致认定,李定的这番解释是胡说八道。必是为了荣华富贵,隐瞒了母亲去世的消息,以逃避三年丁忧……群臣立刻发起了第二轮的进攻,大家玩命攻击李定,要把他轰出朝廷。 当时大名鼎鼎的苏轼也跟着发起攻击,他也痛骂李定:“如此禽兽不如之人,古今罕闻也!“苏轼官职不高但他是文坛第一才子,苏轼这样说李定,等于是不管李定如何辩解,他这个“罔顾母亲丧事,追求名利的小人”的头衔算是坐实了。 后来若不是王安石下令严查,弄明了事实真相,李定肯定是被人冤死了。经过调查发现李定并没有说谎,他真的不知道母亲是谁。 李定的母亲叫仇氏,是大宋的一位奇女子。她一生一共嫁过三个男人,共生了二男一女。仇氏的第一个老公,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仇氏与他指腹为婚,没得选择。仇氏嫁过去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后来出家做了和尚,还成了一位高僧。这个高僧就是苏轼的好友之一佛印大师。 大概20岁的时候,仇氏遇到了自己的第二任老公,即李定的父亲李问。不知道其中的经过到底怎么样,总之他们两人最终是在一起了。李问把仇氏弄进了家门,娶她作了小妾。嫁入李家后,仇氏生了一个孩子,也就是李定同志。李问的原配后来视仇氏为眼中钉。这个女人纠结了家族势力,强迫李问休了仇氏,将仇氏驱逐出户。仇氏被扫地出门后,没了生活来源,为了生存随便嫁给了一个老百姓为妻,并给他生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也是大宋的一位名人就是宋朝著名的官妓蔡奴。历史上记载的这个蔡奴非常了不起,她色艺双绝,迷倒众生。无数的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据说就连当朝天子宋神宗也对这个女子仰慕不已。当然了碍于天子的威严、宋神宗不能与蔡奴见面,只能把蔡奴的画像挂在宫中,每天看一次以解相思之苦。据野史传说,为了见蔡奴宋神宗偷偷摸摸挖了一条密道,直通蔡奴的卧室。后来这条密道也没有浪费。他的儿子宋徽宗见李师师时也是用的这条密道。正是因为有这些“离奇”的故事,李问不承认有过这么一位妾室,也没告诉李定亲生母亲是谁。 后来李定曾经看见过一份书信,信上说任泾县有一个姓仇的女子死了,让父亲去奔丧。李定问这个人是谁,李问只是冷冷地回答道:“一个远房亲或罢了,早已不来往了,不必去奔丧。”说完就把这封书信藏起来了。因为真的不知道亲生母亲是谁,所以其“养母”病逝时,李定才没有为其守孝。当然若不是旧党成员为了扳倒李定,找到了这封书信。可能终其一生李定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是谁。 直相大白后宋神宗颁布圣旨,念李定情况特殊,其不守孝道不为母亲守孝的事情既往不昝。对于这个处罚结果,苏轼死活不干,他继续上疏痛骂李定,非要把李定赶出朝庭。后来在王安石的全力“护犊子”下,苏轼才不情不愿地偃旗息鼓,最终放过了李定,当然虽然苏轼放了李定,但经过这么一件事情后,李定恨死了苏轼,他发暂今生今世只要有机会一定要和苏轼斗到底。 后来元丰二年(1079年),李定为什么那么不顾一切的陷害苏轼,不惜制造了宋朝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文字狱案,其原因就在于此。这个文字狱案,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乌台诗案。任何事情,实际上都是有前因后果,什么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