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热爱生命
我的巨星败家女友正文卷第220章热爱生命顾洲本以为清榆的失恋,就是部简单的,以失败而告终的校园青春剧,却没想到居然还有悬疑元素。 跟两位老师看了监控,发现把清榆情书放付晋泉桌上的,是位高大帅气的猛男,顾洲和陆清薇都替清榆捏了把汗。 情敌凶猛啊,也不知道女主角对清榆的态度如何,但看这位猛男的外形条件,清榆怕是毫无竞争优势。 看完监控,顾洲跟付晋泉了解了下清榆在学校里的表现。 有些出乎他意料,在家里,清榆可是十足的青春期问题少年。 可在老师们眼里,清榆的形象居然还挺好,就是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不怎么合群。 清薇说清榆就是个窝里横,在家里天天跟爸妈,还有她吵架顶嘴,可出了家门,屁都不敢放一个,看来真是这样。 话说回来,这样的人,其实也是现实中的大多数。 人嘛,不好的一面,通常只留给自己最亲,最善待自己的人。 而走出家门,知道别人不会惯着,往往都是一个比一个怂。 所谓的,到了社会上,就得夹着尾巴做人。 趁着没下课,顾洲和陆清薇离开了学校。 临走之前,冯瑗喊住了他们,要了他们一人一个签名。 顾洲和陆清薇前脚离开,后脚,冯瑗便心花怒放地捧着二人签了名的笔记本,连亲了好几口。 对她而言,能拿到二人,尤其是顾洲的签名,比天上掉下个男朋友,更让她兴奋。 毕竟,找男朋友,有的是机会,可顾洲的亲笔签名,十分难得。 离开学校,顾洲和陆清薇没有马上走,而是等到下课,一个电话把清榆召唤到了校外。 陆清榆状态很不好。 眼眶通红,神色憔悴,显然是心被伤得透透的。 顾洲看着他可怜兮兮隐约有些泪痕的面庞,脑海里就三个字:扎心了。 揉了揉清榆的脑袋,顾洲刚想开口说话,清榆的眼泪,就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大男人,哭什么!”陆清薇见状,忍不住出声训斥。 语气听似严肃,但举止却很是温柔。 她将清榆搂进了怀里,不住地轻拍着清榆的后背安慰,目光神色满满都是心疼。 目视此情此景,顾洲感觉此刻的清薇,真是充满了母性的光辉。 也让他不由地想象起,清薇如果做了母亲,会是怎样的。 是继续风风火火,把孩子也带得像只小蚂蚱呢? 还是像现在这样柔情似水,有如贤妻良母? 感觉前者的可能性更高。 清榆哭了好一阵,方才停歇下来。 “失恋很痛苦吧?”顾洲给清榆递过去一包纸巾。 清榆沉默没吭声。 顾洲轻叹了口气:“姐夫也不知道安慰你,就送你一首诗吧。” 他递给清榆一张名片。 名片的背后,写着一首诗:“ 《热爱生命》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他前世,有“中国诗歌最后一个辉煌的诗人”之誉的汪国真先生写的诗。 他希望能带给清榆一点鼓励。 等清榆看完诗,顾洲笑着拍了拍清榆的后脑勺:“走吧,我们去吃晚饭,恭喜你经历人生必经的磨难之一。 等你度过所有该度的劫难,你就能走上人生巅峰了。” “你也失恋过吗?”陆清榆闻言,抬起头看向顾洲,好奇问。 陆清薇也立即将目光落在了顾洲身上。 眼珠子雪亮雪亮的。 她从来没问过顾洲以前的感情经历,这会听清榆提起,不禁十分关注。 “那没有,你姐就是我初恋。”顾洲非常有求生欲地看了清薇眼,笑道。 陆清薇撇了撇嘴,故作不信,实则非常心满意足。 “那你为什么说是人生必经的磨难?” “那没办法,像你姐夫这么优秀的人,注定了不走寻常路。 这其实也是姐夫想跟你说的。 只要你自己够优秀,很多磨难都是可以避免的。 姐夫说句实话,既然你眼光那么高,那像你现在这样天天只知道玩游戏可不行。 你得珍惜时间,好好地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比别人优秀。” “嗯。”陆清榆面色再度黯淡。 他其实也不想天天玩游戏,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而且,他没什么朋友。 不玩游戏,他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他低着头,沉默地看着名片上的诗。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本来毫无目标的他,看着这首诗,心里突然抽出了一棵芽。 一棵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顾洲那样的人的芽。 他清晰地记得以前的jiejie是怎么样的。 她非常得冷傲,脾气有点糟糕,有很多很多男生喜欢她,甚至经常有喜欢她的男生找上门,可是jiejie从来没把那些男生放在眼里。 但, 在姐夫面前,jiejie完全变了个人,如同一颗黏人的糖,经常跟姐夫腻腻歪歪的。 此时此刻,jiejie侧头凝视着姐夫的眼眸里,也满满都是柔情蜜意。 丝毫看不到以前高傲的影子。 他以前曾在日记里形容jiejie就像只喜欢昂着脖子的白天鹅。 可当下,jiejie低下了骄傲的头颅。 天鹅之间示爱,是低着头,亲昵地组成爱心的形状。 他很明显地能出,jiejie很爱很爱姐夫。 而,姐夫…… 陆清榆转头,看向顾洲。 姐夫的身上,有他从爸爸和爷爷身上,都看不到的一种无形气场。 这股气场仿佛有实质,如阳光一般耀眼,让他非常仰慕。 他真心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姐夫那样,举手投足,都仿佛与众不同。 他拿出手机,低下头,将姐夫写给他的诗,发到了企鹅说说里。 这首诗,以后就是他的人生座右铭。 吃了晚饭,顾洲将清榆送回了学校。 这时,陆清榆的班级里,他给李黛写了情书,还被交给了班主任的事已经传扬了开。 他发在企鹅上的诗,也传扬了开。 他一回到班级,立即成了焦点。 有人同情,有人嘲讽,有人嗤笑。 如果没有读过顾洲的诗,没有跟jiejie姐夫一起吃晚饭,陆清榆一定会窘迫得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但当下,他并没怎么被这些人影响。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何为热爱生命? 就是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去将自己变得更好! 他相信只要自己变得优秀了,现在一切的嘲笑,都会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嗡~”手机忽然震动了下。 陆清榆拿起手机看了眼:“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 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象黑色的闪电,在怒吼的大海上,高傲地飞翔!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清榆,不要畏惧流言蜚语,只要你飞起来了,一切暴风雨,都不过尔尔。 一切都会过去! 一切都会更好! 姐夫相信你一定会成为高傲的,飞翔在云端的海燕! 放下手机,拿起自己。” “哒”,陆清榆潸然泪下。 很多人以为他是因为受到了嘲笑而哭,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 他是因为感动。 他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成为像姐夫一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