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大戏开场!边境会猎第一场!
史上最强赘婿正文卷第314章:大戏开场!边境会猎第一场! 当数据足够大的时候,出现意外事件是难免的。一百个人里面,出现一个差错再正常不过了。 但是两千三百多人,没有一个出现意外差错,全部通过。 这就惊悚了。 但又仿佛在情理之中。 这就如同天才班的考试测验中,几十个学生想要做到百分之百满分很难,但所有人都超过八十分却很简单。 眼前这支军队或许谈不上是天才,但绝对是顶级尖子。 接下来沈浪和苦头欢为难了。 应该怎么办啊? 这次边境会猎,就只能有两千人参加。 没办法,只能抽签了! 两千个长签,三百多个短签,抽到短签的人就只能作为替补了。 望着前面被砍断的几百棵树,沈浪忽然问道:“这些树长这么大不容易吧。” 宁政身边的老太监道:“这片树林应该是陛下的爷爷辈种下来的,甚至有几十棵是先王种下的,算是御林。” 沈浪道:“那是不是应该找陛下报备一下啊?” 老宦官无语,几百棵树都砍完了你才想着报备,会不会太晚了。 也就是你了,换成别人敢砍先王亲手种的树就等着掉脑袋吧。 ……………… 两千三百多人的最后考核结束了。 这群人依旧无比迷恋地抱着手中的超级陌刀。 一刀两断的感觉真的会上瘾的。 之前都是用铅刀空砍,练习了一百多万次,内心对真砍的冲动已经积累到了极致。 这下子真的一刀两断,实在是太过瘾了。 可惜啊。 每个人就只能砍这么一次。 这就对了! 一直无敌的军队一定要对真正的战斗充满饥饿感,甚至上瘾。 内心无比期待一刀斩下的感觉。 如果换成其他军队,沈浪还会说从今以后这就是你们的兵器了,就是你们的第二生命。 但对于这支军队是完全不需要的。 每一支超级陌刀的上面,都刻着每一个血脉蜕变者的名字。 这群人用陌刀斩完了大树之后,立刻小心翼翼地擦拭,并且上油。 而且拿那种非常细腻的磨刀石,一丁点地磨刀。 他们不仅仅开始研究这超级陌刀的纹理,甚至已经开始研究刀刃的颜色了。 甚至真的害怕他们一冲动,用自己的脑袋去测试这刀刃锋利程度。 而且研究得更加高深的人,开始用小锤子,轻轻起敲打这超级磨刀的每一寸地方,检查有没有暗伤,又或者有什么质地不均匀的地方。 更有甚者,已经把陌刀放在水槽中,然后用溢出水的体积换算密度了。 沈浪和苦头欢,还有宁政都惊呆了。 谁说这群人傻了? 沈浪教给他们的知识不多,而且其他人完全不感兴趣,唯独这群人完全听了进去,而且学了进去,并且开始自我研究琢磨。 ……………… 接下来就是试甲! 十七世纪西方的重甲,重量最高能达到四十公斤左右。 中国宋朝的时候重甲大概在二十九公斤。 那么沈浪这支王牌军队铠甲有多重? 五十公斤。 这是一个近乎逆天的重量了。 普通士兵穿上这种板甲,压根连路都走不动了。 但沈浪这支王牌军队,每天负重训练是三百五十斤,七个小时来回共一百多里的超级急行军,整整训练了两个多月。 说句实话,穿着五十公斤的板甲,他们甚至有一种身轻如燕的感觉。 两千多人的板甲,需要消耗十万公斤的超级钢材。 这应该是越国最好的钢了,价格昂贵之极,全部出产金氏家族的金山岛炼钢作坊。 这是全身甲,从头到脚完全包裹。 唯一露出来的,大概只有眼睛。 “砍,砍,砍……” 十几斤的战刀,疯狂劈砍在这重甲上。 飞溅出一阵阵火星。 但是只砍出了几道痕迹,甚至连伤痕都算不上。 这支军队不需要盾牌了。 因为他们全身每一处都是盾牌。 苦头欢脑子里面不由得幻想着,两千多个这样的超级重甲陌刀队出现在战场上,会是何等华丽画面? 真正的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吧。 又如同钢铁长城一般,刀枪不入,想象都热血沸腾。 可惜啊,这样王牌军队完全是用金子堆出来的。 沈浪究竟花了多少金币?苦头欢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用同样的价钱至少可以武装出五万大军了。 ……………… 明日就要出发去参加边境会猎了。 换成其他军队一定要进行战前动员的,而且还要发开拔银子。 但对这支军队完全不必要。 “所有人,武器上交,铠甲上交,剩下半天时间,自由活动。” 苦头欢最后下令。 然后王大等人就呆了。 自由活动? 那……那我应该干嘛啊? 这每天都训练的,怎么今天不训练了? 总不能因为明天要出发,今天就停止训练啊? 王大想了三分钟,根本想不到可以做其他什么事。 既然是自由活动,那么训练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于是,他拿出了自己那支二百多斤的训练铅刀,再一次开始了训练。 一刀两断! 一刀两断! 尽管已经训练一百多万次了,但我觉得还是很有意思。 这大概就是后世那些超级学痴。 我的天那,学霸里面的题也被我做完了,黄冈密卷也做完了,商店里面能买到的题集我全部都做完了。这下该怎么办啊?没有题目做,我会死的! 然后,两千多人全部拿出了练习铅刀,进入了疯狂的训练。 ……………… 而另外一边。 真正的十个天才,兰氏十兄弟听到自由活动的命令后,顿时狂喜。 太不容易了。 整整学习训练了几个月了,终于有半天的空闲了。 来来来,推牌九。 我兰一是老二,我来坐庄。 来押大小了啊。 要现银,不许赊欠。 反正每个人都军饷,还不低。 一时间,这十个人赌得如痴如醉。 半个时辰后,空气中忽然安静了下来。 因为苦头欢走了进来。 “大……大人,自由活动时间,所以我们才……”兰一颤抖道。 苦头欢二话不说,抽出了鞭子。 “啪啪啪啪啪啪……” 一个个往死里抽。 “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我让你自由活动!” “一个个蠢笨如猪。” “就你们这幅样子,有资格成为百户吗?刀法练完了吗?兵法背完了吗?算术学完了吗?” “还赌钱,赌钱!” 兰氏十兄弟,每个人被狂抽一百多鞭。 苦头欢活生生抽断了十根鞭子。 兰氏十兄弟不敢哭,也不敢喊。 心中欲哭无泪。 这日子没法过了,明明是老大你说的自由活动啊。 这就像是后世高三学生,你以为放假就是让你们玩?太天真了,只不过是换一个地方学习而已。 打完之后,苦头欢还对这十个天才进行精神蹂躏。 “你们觉得自己是特殊血脉者,就是天才了对不对?” “你们每个人都是百户了,好了不起啊。但是看看你们带的兵?他们才是真正的王牌,才是我和沈公子真正的骄傲。” “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士兵,让你们成为他们的百户官,真是糟蹋了他们。” “不怕跟你们讲,我就算将你们十个人全部打死了也没事,反正就你们百户这工作给一条狗在他们脖子上挂一块饼,它都能完成。这么优秀的军队,这么王牌的军队,谁指挥都能百战百胜。” “你们还真把自己当成天才了?我呸!” 兰氏十兄弟被打击得面如土色,摇摇欲坠。 然后,被鞭子赶去训练场,继续苦练。 夕阳西下。 苦头欢回到两千多个血脉蜕变者面前,脸色变得无比和蔼,声音炽热。 “差不多了,不许练了啊!” “今天晚上绝对不许练,听到了没有,好好休息,实在觉得无聊的可以去看大地图!” “王大你带头,不许练了!” …………………… 次日一早! 国君召见了太子宁翼。 “父王,边境会猎您真的要去吗?不是交给五弟了吗?” 宁元宪道:“楚王都去了,我如何不去?” 他全身都包裹在厚厚的棉被内,整个人仿佛都佝偻着,看上去尤其老迈虚弱。 太子宁翼道:“可是您的身体……” “不碍事,我身体好着呢。”宁元宪道:“你监国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还是很放心的,也就没什么话吩咐你的了。” 太子叩首道:“儿臣惶恐。” 宁元宪挥了挥手道:“黎隼,起驾吧!” 大宦官黎隼上前,将宁元宪背了起来,一直背到巨大的马车内。 “走!” 一声令下。 五千禁军护送着宁元宪,浩浩荡荡离开了王宫。 王宫之外! 宁政一身甲胄,单膝跪下道:“儿臣参见父王,万寿安康。” 宁元宪没有说话,也没有露面。 黎隼大宦官道:“长平侯起。” 宁政站起躬身道:“父王,参加边境会猎的两千新军,已经全部集结完毕,是否检阅?” “不用了。”国君意兴阑珊道。 依旧没有露面,仿佛连看一眼这两千新军的兴致都没有。 满朝文武都来送行国君,随同宁元宪一起出发的,大概有五十名官员,大部分都是礼部的。 众多大臣倒是看得清清楚楚。 这两千多新军,就是沈浪抓来的废物炮灰? 都练兵三个多月了啊。 还是那么瘦弱? 而且全部穿着粗布衣衫,也不穿铠甲?你这是因为穿了铠甲走不动路吗? 而且你们的兵器呢?作为一支军队,连兵器都不随身带吗? 关键是眼神。 这是军人的眼神吗?没有一点点杀气,完全是一片木讷。 三个月时间,就练了一招一刀两断。不知道可练好了没有。 “行了,走吧……”国君懒洋洋道。 大宦官黎隼大喊道:“走!” 接下来的一幕,真的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沈浪和宁政麾下的两千多新军,竟然纷纷爬上了马车。 这……这太秀了吧。 国君乘坐马车,你们这些小兵也坐马车? 走路都走不动了吗? 太过分了啊。 不穿铠甲,不带兵器也就罢了,不会骑马情有可原。连走路都不愿意?去参加边境会猎,竟然还坐车去? 顿时,有一名御史就要出列抨击。 旁边人赶紧拉住了他。 算了算了。 这群人是去送死的炮灰,对于将死之人就不要苛求那么多了。而且这些人可都是低能儿,可能还真走不了那么远的路。 宁政、苦头欢和兰氏十兄弟骑上战马。沈浪坐上一辆华贵舒适的马车, “出发!” 苦头欢一声令下。 两千多新军乘坐一百辆马车,浩浩荡荡跟在国君的禁军身后,沿着朱雀大道离开国都,一路往西,前往越楚两国边境。 他们的身后,还有上百辆马车。 那里面装着的是新军的超级陌刀,重装铠甲。还有无数的rou干粮。 没有任何壮行之酒。 甚至群臣也没有祝福。 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次所谓的边境会猎根本就是向楚国妥协,割rou让利而已。 必输无疑的,那如果再说什么慷慨激昂的话,岂不是打国君的脸? 无数百姓也纷纷前来看热闹,指指点点。 “这就是要参加边境会猎的新兵啊?” “怎么几个月过去了一点变化都没有啊,我的那个傻子邻居还是那么瘦,还是那么呆啊。” “可怜哦,这群人要去送死了,死到临头都不知道哭。” 这其中就有王大的弟弟王二,他的双腿已经接上了,但接的不好,依旧拄着拐杖。 他一眼就找到了哥哥王大,心中愤恨,这傻子竟然还没死? 都怪这个傻子,害得我王二双腿被打断了。 不过这次他总要死了吧,活该! 而大多数百姓心中应该算是百感交集的。 他们毕竟是越国的子民,现在眼睁睁看着自己国君去丢脸,心中终究是不好受的。 要不是国君在女人的肚皮上中风,也不至于要跪舔楚国,也不至于去丢人现眼。 这样的国君,真是一个昏君啊。 同行护送五千禁军心中也不由得鄙夷大骂。我们禁军都走路,你们这群废物新军竟然坐马车?真是岂有此理?都怪你们这群废物,害得我们禁军也被百姓们鄙夷。 一支强大的军队,从他们身上就能嗅出杀气。但是,禁军在沈浪新军的身上完全没有嗅到任何杀气。只有呆板和木讷。 …………………… 大军离开国都范围,进入天西行省境内! 出了琅郡之后,便朝着西北方向而去,进入了种氏家族的防区! 越国太尉,镇西大都督,镇西侯种尧亲自出迎几百里,率领八千大军保护国君。 “种尧兄,我们大概十几年没有见了吧。”国君缓缓道。 种尧坐在马车内,身体微微前倾表示恭敬道:“臣惶恐。” 作为越国军方巨头,他整整十几年没有进国都拜见君王,确实非常失礼。 而宁元宪能够容忍对方这等行为,也能称得上相忍为国。 种尧当年支持的是宁元武,他本身也喜欢宁元武这种英姿勃发的君主,宁元宪这人才阴柔了。